防城港工程预算的预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防城港工程预算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也是控制防城港工程预算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预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可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的确定防城港工程预算,达到有效地控制防城港工程预算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如何既快又好的搞好防城港工程预算的预结算审核,结合人在实践工作中总结的一点心得,作出肤浅的分析与归纳。 众所周知,建筑防城港工程预算管理和控制,是施工过程中仅次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工作之一,它集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于一身,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在投资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的利益分配和效益核算都是不可回避的矛盾。若解决不当,就易造成工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给竣工项目日后使用带来了质量和安全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客观、公正、科学地做好防城港工程预算的预结算审核。工程预结算①就是在这一矛盾的对立统一的运动过程中进行的。下面就这一问题,结合自己多年来在防城港工程预算的预结算审核工作中的实践,浅谈个人的看法:

建设防城港工程预算从字面意思上是指工程的建造价格。从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含义,如果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上看,指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始之前请专业的团队,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确定完工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同时做好整个项目在资金上的预算[2]。这个预算仅仅是计划所要花费的资金,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超支等等的现象。因此,从投资者角度上看实质上就是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资金的总和。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从开始筹备建设到施工完成所需要花费的所有费用,既包括建筑施工材料的购买、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已经工程施工其他费用等等。建设防城港工程预算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可以有效防止建设工程投资的金额突破限定的额度,有利于相关建设单位加强内部发展和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等内部外部资源的优势,同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公路工程一般都是政府牵头的工程项目,公路的修建或者是维修改建基本上都是根据地区的公路网进行规划投入建设的。通常情况下,一个城市的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会结合当地现有的铁路、水路等的运输状况进行设计,在设计的时候也会适当考虑城市经济的发展状况。所谓的公路防城港工程预算指的就是公路在修建过程中所要花费的所有的资金。建设防城港工程预算和公路防城港工程预算在很多方面都有一定的关联。不论是建设工程项目还是公路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前都要由出资方和承包商等相关利益方签订合同,合同是用来约束相关企业的行为,同时有效确保各自的权利和利益不受损害,重要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完成。因此,延伸到建设防城港工程预算和公路防城港工程预算的合同总价上说,二者的目的意义是比较相似的,都是把终实现工程项目的合同未表现形式,也就是承包者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并且确保施工的阶段性进度和竣工所需的全部时间和工程的整体质量。投资者负责在相应的时间内把资金及时支付到位。总之,建设工程项目和公路工程项目在合同总价意义上是大致相同的。

在防城港工程预算过程中,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涵盖了材料、设备等价格的波动,并且在实际施工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对防城港工程预算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只是依靠相应的合同进行管理,无法起到相应的效果,为了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成果,一定要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进而为相应的结算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实现防城港工程预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部分工程因为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在开展招投标工作的时候,还没有完善的施工设计图纸,并且相应的图纸节点设计还不详细,设计太过粗糙,无法对施工进行有效的指导,需要增加一些新的签证内容,进而改变了原来的招投标结果,失去原来招投标工作的意义,产生了不必要的损失,增加了防城港工程预算。比如,在某防城港工程预算中,其只是设计了立面图,没有对节点图进行设计,导致其在实际施工中,出现了很多额外的施工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成本与工程总造价。在工程签证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同时也是保证签证准确度的前提。在履行施工合同的时候,一些签证事项,在进行签订的时候,有着严格的程序与时效。比如,在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在确定施工变更的14天之内,提交相应的变更报告,经过相应的工程师确认之后,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且工程师也要在14天之内进行确认,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进行不确认的情况,超过14天之后,就默认为已经确认。通过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工程签证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一定要进行相应的重视,保证相关资料与数据的完整,确保结算工作的有序进行。

防城港工程预算信息需要经常不断地收集和补充新的内容,进行信息更新,真实反映防城港工程预算的动态变化由于建筑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施工内容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季节因素,使得防城港工程预算的信息也不能完全避免季节性的影响。分析造价风险管理流程,从中重点强调防城港工程预算风险分析,从业主方和施工承包方两个方面来论述传统造价风险分析存在的缺欠,为蒙特卡洛风险分析方法提供必要性。建设项目造价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项目风险性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对于那些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或可能多发生也可能少发生的建设项目风险性造价进行严格而又科学的管理,才可能实现建设项目成本小化和价值 化的目标。我国现有的造价管理模式主要是以建设项目确定性造价为重点进行控制,而且经常情况下对风险的处理存在两种情况:或者完全忽视风险的存在,或者简单的定出10%的准备金。传统的编制项目造价的方式允许一定范围内提取风险准备金,但任何风险准备金都是一劳永逸的,除了通货膨胀外,几乎没有正式的更新方法,而且风险的识别、评估也没有遵循科学的方法论,这样准备金就会出现设置过高或在分项准备金和总准备金中两次计量的现象,但也就只有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可预见费属于风险性造价管理的范畴,而其他的一些造价风险管理的办法就属于具体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罢了,没有形成系统化的知识。按照风险研究理论,要对风险进行研究,首先应对其进行识别,找出风险产生的原因,这是风险分析的起点;然后对这些风险产生的后果的影响大小进行分析,如何恰当地评价和分析投资估算阶段的风险,形成对造价影响的量化指标,是造价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依据风险大小的分析结果,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对风险进行主动控制和防范。造价风险分析流程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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